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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查新
项目名称 |
中 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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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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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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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 托
单 位
( 公 章) |
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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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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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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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 责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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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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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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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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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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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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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 新
机 构 |
机构名称 |
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研究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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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 |
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 标准大厦702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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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100013 |
电子信箱 |
hongqi@12365.net.cn
shenxiaohui@12365.net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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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|
洪旗、
沈晓慧 |
电 话 |
64291609.
64286005-7022 |
传 真 |
64291609 |
一、 查新报告用途
□科研立项 □产品开发 □成果鉴定
□项目验收 □申报奖励 □技术咨询
□市场商情 □其他项(须注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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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标准查新项目的技术要点(包括准确的主题、目的、技术要
求、涉及的有关方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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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检索词(如:主题词、关键词、自由词)
中文:
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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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查询数据库
·技术标准信息数据库(2010年第 版)
·首都标准网(http://www.capital-std.com.cn/)
查新范围: □国内外 □国内 □国际 □国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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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附件(包括查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参考文献和技术目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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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保密责任
查新委托方提供的第 项资料附件属于:
□ 绝密 □ 机密 □ 秘密,查新机构应对技术内容保密。
保密期限: 年 月 至 年 月。不论本委托书是否变更、解除、终止,本条款均有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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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查新费用及其支付方式
(1) 服务费用
(2) 支付方式
□ 现金 □ 支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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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查新人员、审核人员声明
(1) 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。
(2) 我们按照标准查新程序进行查新、分析和审核,并做出相应查新结
论。
(3) 我们获取的报酬与本报告中的分析、意见和结论无关,也与本报告
的使用无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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